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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贷业务异化 多地监管出手规范

日期:2018年10月25日()| 来源:中房网 | 作者: 中房网 |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

近期,上海老牌长租公寓寓见公寓资金链断裂一事,再次将长租公寓以及租金贷模式推向风口浪尖。另一方面,北京商报记者也关注到,北京、上海、浙江等多省市已开展租金贷业务的监管。在分析人士看来,目前,长租公寓市场普遍存在着诸如激进的市场拓展策略、紧绷的资金链、鱼龙混杂的参与者、无序的竞争业态等问题,被套路贷裹挟其中的各方,都会成为受害者,急需监管整顿。

多地监管出手整治

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,针对风险频发的租金贷业务,监管部门已展开监管。10月19日,浙江省出台了《关于促进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第三条提到,严格规范“租金贷”业务。

具体来看,《意见》要求,从事住房房源委托出租业务的长租公寓企业不得自行开办“租金贷”等金融业务。文件要求,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开展“租金贷”等业务,不得诱导承租人签订“租金贷”协议,不得为承租人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。

事实上,自今年来,长租公寓市场风险加速暴露,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租金贷也迎来监管。9月30日,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布相关文件,要求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、融资担保公司立即暂停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个人“租金贷”业务。同日,上海住建委也发布通知,要求代理经租企业不得与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、无金融许可证的机构合作开展个人“租金贷”及相关业务。

早在8月23日,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重申,市住建委已经会同市银监局、市金融局等调查“租房贷”,将严查这些中介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流向,一旦查实将从严处罚。

对于上述监管举措,麻袋研究院行业研究员苏筱芮认为,各地出台的监管举措比较及时,通过发文提示、暂停业务等方式来防范租金贷风险。但长租公寓的市场并非局限于几个主要城市,而是在全国都有业务,后续如有必要,推测监管部门可能会出台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规范纲领,如可参考校园贷监管,银监会、教育部等六部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银监会发文整顿现金贷等。

“此前杭州市场租金贷事件,对于此类长租公寓市场是有较为明显的影响的。这也会使得此类长租公寓政策更加强调对此类问题的管控。”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,相比很多省市的租赁市场政策,浙江这次专门针对“长租公寓”进行政策出台,应该说有很强的针对性。此前杭州鼎家的风波也引起了行业的关注。此次政策出台实际上并不是说租金贷违规,而是强调了知情权,即租赁企业在开展此类服务中需要有告知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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