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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楼市:小中介的安置房生意

日期:2020年6月25日()| 来源:中房网 | 作者: 中房网 |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

李伟和朱俊均承认,虽然安置房比较便宜,但存在风险。据朱俊透露,一般情况下,客户选好项目,他会给出报价,客户先支付50%的总房款,交房时付剩余50%房款及1%的中介费。

以东城区在东五环的一套112平方米外迁安置房计算,总价为246万元,首付款为123万元,购房者在与朱俊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就需要支付首付款。交房时支付剩余123万元尾款及2.46万元中介费用。

据朱俊透露,客户的首付款直接打入他所在公司的账户,为中介代开发商收取,“很多安置房的开发商都是国企,一旦入账了,到时候如果选不到房,就没法退还了,所以我们代收,等选到房后,我们再转给开发商。”

朱俊透露,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,单价以房屋的原值计算。“别的安置户签的是什么价格,我们签的就是什么价。”但是购房者支付的房款为购房的实际房款。

据上述熟悉房地产交易的律师分析,由于首付交给中介而不是开发商,即便交易是真实的,一旦未来出现纠纷,购房者将面临财房两空的风险。“首付交给中介风险太大。”

该律师表示,由于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一旦购房者利益受损,监管部门通常会建议通过司法解决。在这种情况下,即便中介承认收了购房者的钱,“如果中介没钱给你,走法律程序,短时间内也很难把钱拿回来。”

该律师进一步指出,如果中介和拆迁办、开发商根本没有关系,不排除中介利用卖房名义圈钱,购房者交钱风险更大。“到时候中介可以和你说,没选到房,只能等下一个安置项目,退钱,你的钱同样拿不回来。”

李伟表示,安置房交易最大风险就是业主反悔,一旦房价上涨,业主觉得后悔了,可能会以违规交易要求解除合同,或者不配合过户。“我们一般会和业主签借款协议,我前期付你的钱,都算借款,完成过户后转为购房款。”

但这一交易同样存在风险,“有的安置房很多年都下不来房本,或者下来房本限制交易,一旦政策出现变动,购房者不具备购买这类住宅资格,到时候房子不是你的,退钱的话,最多业主把原值房款退给你,中介赚得钱很难退回来。”上述律师提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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